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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000MB16592299/2021-00053 [ 发文字号 ]其他〔2021〕89号 [ 发布机构 ]市信访办 [ 主题分类 ]行政事务 [ 成文日期 ]2021-11-08 [ 发布日期 ]2021-11-08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有效性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4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4日(星期日)、5月7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

六、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共3天。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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