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肺炎组办发〔2020〕48号
各区县(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经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推广使用“渝康码”线上申报外出务工人员健康证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办理
(一)服务对象。在渝居住14天以上且接受当地村(社区)管理的有外出务工需要的人员。
(二)办理模式。在落实好《关于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服务的通知》(渝肺炎组办发〔2020〕40号)基础上,为提高办理的便利化水平,新增线上办理模式。申报人可以通过“渝康码”系统申报线上《重庆市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以下简称《健康证明》)。同时,也可以按原有流程办理纸质《健康证明》。已办理纸质《健康证明》的个人,无需重复申报线上《健康证明》。
(三)办理流程。申报人登录“渝康码”小程序,点击“外出务工人员健康证明申报系统”或者登陆“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自行申报填写。经村(社区)管理员线上审核同意后,前往居住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和体温检测。居住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渝康码”系统提交检测结果后生效。
(四)办理时间。“渝康码”线上《健康证明》从2020年2月27日9∶00开始申报办理,至新冠肺炎疫情响应解除为止。
二、证明效力和结果互认
(一)证明效力。线上《健康证明》和纸质《健康证明》具有相同效力,各区县(自治县)和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以及各用工单位对持两种证明的人员要同等对待,同样纳入本区域的村(社区)服务管理。
(二)结果互认。目前,《健康证明》已实现重庆市与四川省互认,有效时间按当地相关规定执行。与其他省份结果互认情况将及时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市大数据发展局牵头统筹协调全市“渝康码”线上申报工作。各区县“渝康码”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区县有关部门、单位做好落实,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各区县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辖区村(社区)对线上申报信息及时审核;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相关医疗服务机构做好检测结果上线提交。
(二)加强宣传推广。各区县要加强统筹,组织乡镇(街道)将线上《健康证明》申报及服务事宜通过多种有效方式告知有外出务工需要的人员。
(三)加强系统安全管理。市大数据发展局和各区县“渝康码”牵头部门负责系统安全管理和账号发放。各区县要指导乡镇(街道)、卫生健康部门加强系统管理,确保账号使用安全。
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