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
渝肺炎组办发〔2020〕41号
各区县(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经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进一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
“菜篮子”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活所需,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是经济工作,更是政治任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一些地方农产品生产运输销售受阻,部分养殖企业饲料供应短缺,给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带来较大影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切实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确保蔬菜、肉蛋奶、粮食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李克强总理多次安排部署,要求确保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等稳定供应。2020年2月12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采取有力有效举措,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着力处理好疫情防控和稳产保供的辩证关系,及时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把“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抓紧抓严抓实抓细。
二、压紧压实地方属地责任和部门属事责任
各区县政府要严格落实“菜篮子”区县长负责制,统筹抓好行政区域内“菜篮子”产品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市场调控、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抓紧落实生猪、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供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2020年度乡村振兴专项考核。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等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市场供应保障组和市“菜篮子”工程办公室的无缝对接,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各项政策举措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确保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产得出、运得走、不积压、不卖难,市场里供得上、不脱销、不断档。
三、进一步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供给
积极引导帮助规模生产主体解决用工难、用工贵等问题。组织蔬菜基地加强越冬蔬菜及新播栽蔬菜的苗期管护,做好冬春蔬菜适时采收,增加速生叶菜、芽苗菜生产,保障蔬菜均衡供应。按照《重庆市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强化任务分解,建立工作台账,加快恢复生猪生产,毫不放松抓好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今年年底前将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正常年份水平。统筹抓好家禽、草食牲畜等生产。推进水产品绿色健康养殖,保障水产饲料和苗种供应。强化蔬菜农药、禽蛋和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执法和追溯管理,切实守好“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四、切实保障“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运输通畅
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绿色通道”要求,确保鲜活农产品“三不一优先”、各种食品副食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两不一优先”政策执行到位。严禁“一刀切”,着力解决进出乡镇、村社、生产基地、物流园区和批发市场“最后一公里”问题。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不得拦截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不得拦截食品副食品等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不得拦截蔬菜种苗、仔畜雏禽、种畜禽、水产种苗运输车辆,不得拦截饲料、兽药、肥料、农药、种子、农机等农资运输车辆,不得封村断路。要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通过设立农产品运输“接驳区”、给予财政补助等方式,积极解决跨省运输车辆和驾乘人员往返问题,兼顾疫情防控和运输效率。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组织、引导有关企业和单位进村收购农副产品,配送春耕生产农用物资。
五、有力有效促进农产品流通销售
加大产销对接力度,组织商贸流通企业、加工销售企业和冷链物流企业加强与生产基地对接,特别注重与贫困地区的对接,加大市外、境外采购和销售力度,切实防止产地卖难和市场断供。发挥电子商务作用,为市民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及时满足市场需求,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加强对市内物流配送的支持引导,确保从批发到零售的有机衔接和高效运转。有序组织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社区门店等商业网点复工开业,落实防控措施,营造安全消费环境。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利用疫情哄抬价格、囤积居奇、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监测预警,精准分析研判市场供需变化和价格走势,及时发布各类市场动态信息,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完善物资储备和应急预案,做好适时投放和调剂调运。
六、加强活禽交易市场分类建设和管理
当前,主城区仍全面停止活禽交易和宰杀;主城区以外区县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做好清洁消毒及防护措施等前提下,可适当调整全面停止活禽交易和宰杀的规定。各区县要加快家禽集中屠宰厂(点)科学规划和建设。主城周边规划建设4—6个大型屠宰企业;其他区县可在有条件的生猪集中屠宰厂(点)内增设具有物理隔离条件的家禽屠宰车间,或对现有家禽集中屠宰点进行升级改造,或规划建设新的屠宰厂(点)。按照卫生疫病控制、环境保护、动物防疫条件及有利流通等要求,合理布局和改造白条禽上市销售网点。严格经营主体资质审查,严把准入关。加快建设冷链配送体系,推行冰鲜和冷冻肉类上市。
七、加快推动农业企业安全复工复产
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全力支持和帮助涉农重点保供企业克服用工、物流、融资等困难,加快落实市级扶持涉农复工复产企业有关措施,结合实际制定相应配套政策,支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确保涉农重点龙头保供企业在今年2月底前全面复工复产。重点协调解决猪肉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链条各环节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跟进服务,加快推动安全复工复产。统筹抓好种养殖、粮油、果蔬基地以及商贸、物流、电商等一、三产业的涉农企业复工复产,带动全产业链发展。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简化信贷流程,及时将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相关的饲料、种畜禽及种子(苗)、屠宰、奶业、“菜篮子”产品等骨干生产企业纳入国家专项再贷款和贴息政策支持范围,严格名单制管理,组织开展银企对接,细化实化具体措施,切实解决企业面临的资金困难。
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