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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000MB16592299/2021-00043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市信访办 [ 主题分类 ]财政 [ 成文日期 ]2021-08-31 [ 发布日期 ]2021-08-31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有效性 ]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信访办公室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向社会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信访办公室是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为重庆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来电和网上投诉,接待群众来访;向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反映群众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二是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以及国家信访局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的落实情况;向区县(自治县)党委政府和市级部门、有关单位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三是协调处理我市“三跨三分离”重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到市委、市政府上访。四是综合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推动上级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研究、起草我市有关信访工作的措施办法;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各区县(自治县)和部门单位信访工作。五是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开展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智能化建设。六是对信访信息进行筛选、上报和反馈,对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七是负责收集、征集并采纳人民群众建议。八是负责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九是负责协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十是按照《信访条例》规定,依法接受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承担市政府信访事项的诉讼代理。

(二)机构设置。

我办内设办信处(重庆市人民政府建议征集办公室)、接访处、研究室、综合秘书处、群众工作指导处、信访稳定协调处、督查处、复查复核处、驻京信访处、后勤财务处和机关党委,下设重庆市信访投诉受理中心(未独立核算的处级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下设重庆市信访投诉受理中心(未独立核算的处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收入总计4,340.12万元,支出总计4,340.1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4.10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收入政策性调整和一般性项目预算减少。

2.收入情况。

2020 年度收入合计3,747.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4.41万元,下降11.9%,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收入政策性调整和一般性项目预算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41.36万元,占99.8%;其他收入 6.33万元,占0.2%。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92.42万元。

3.支出情况。

2020 年度支出合计3,956.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95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支出政策性调整和一般性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 2,532.06万元,占64.0%;项目支出 1,424.78万元,占36.0%。

4.结转结余情况。

2020 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83.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9.14万元,下降35.3%,主要原因是2019年结转的一次性项目经费在2020年实施完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72.7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2.95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收入政策性调整和一般性项目预算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41.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7.35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收入政策性调整和一般性项目预算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7.33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关于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预算的要求,项目经费预算收入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31.40万元。

2.支出情况。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48.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38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支出政策性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76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支出政策性调整。

3.结转结余情况。

2020 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23.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7.57万元,下降24.9%,主要原因是2019年结转的一次性项目经费在2020年实施完成。

4.比较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59.91万元,占84.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7.28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一般性项目支出年初预算转移支付。

(2)教育支出4.91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8.50万元,占1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52万元,增长38.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在职和离退休人员费用。

(4)卫生健康支出101.57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5)住房保障支出94.04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24.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66.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4.61万元,下降14.9%,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支出政策性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公用经费457.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2.12万元,下降19.7%,主要原因是单位采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措施,节约财政资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4.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97万元,下降24.9%,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单位加强预算控制和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54万元,下降12.8%,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购置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2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离退休人员服务用车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7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一是加强公务用车使用审批;二是加强车辆维修审批,减少车辆维护支出;三是主城区公务出行采取乘坐公共交通方式,减少公务车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5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从严控制公车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2.8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信访部门来渝调研信访工作和驻京信访处在京接待重庆到京工作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0万元,下降44.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8万元,下降49.8%,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 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 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243批次1,116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5.1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2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7.9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租赁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2.12万元,下降19.7%,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从严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6.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56万元,下降78.2%,主要原因是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业务会议召开较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8.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3万元,下降22.2%,主要原因是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业务培训举办较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4.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4.6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信访信息系统建设所需的软硬件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1,241.8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办3个项目绩效自评均达到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信访稳定业务相关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为圆满完成各项信访稳定工作任务。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70.04万元,执行数为970.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主要产出和效果:圆满完成全市信访维稳工作任务,其中:全市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1809名领导干部参与接访下访,累计接访下访群众18438次,接待群众34180人次,接待处理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20663件,已化解20516件,化解率达99.3%;劝返进京访群众318批次622人次,劝返率为100.0%;全市信访总量、到市信访、到市集访、重复信访、进京非接待场所有关人员人次同比分别下降18.4%、35.2%、52.3%、49.7%、73.6%;我市信访稳定工作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访工作年度考核中,得分位列全国第5位,受到中央联席办通报表扬。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是绩效评价制度不够健全,绩效指标设置不全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部门绩效管理制度,设置更加科学、全面的绩效指标;二是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绩效观,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信访信息系统运维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为通过软件和硬件维护、网络租用和托管机柜租用后,保障重庆市信访系统各项办公办案信息化设备正常运行,以保障各类别信访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及时向国家信访局上报我市各类信访数据,为我市市、区县、乡镇各级信访机构和信访工作人员提供稳定运行的办公办案平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通过软件和硬件维护、网络租用和托管机柜租用等信息化运行方式,切实保障全市信访系统各项办公办案信息化设备正常运行以及各类别信访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及时向国家信访局上报我市各类信访数据,为我市市、区县、乡镇各级信访机构和信访工作人员提供了稳定运行的办公办案平台。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是绩效评价制度不够健全,绩效指标设置不全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部门绩效管理制度,设置更加科学、全面的绩效指标;二是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绩效观,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无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的情况。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的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 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3895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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