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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信访工作新探索】江津区:做实调解先行、“三调”对接联动 打造多元解纷新格局

日期:2024-09-27

江津区坚持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做实调解先行,强化“三调”对接联动,着力把群众诉求解决在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构建多元解纷新格局。

一是加强调解力量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健全四级调解组织,建立1个区级大调解中心、30个镇街调委会、302个村居调委会、2300余个网格调解工作点,使基层矛盾纠纷解决在前端、化解在萌芽。健全专业调解组织,在婚姻家庭、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和专业领域设立18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和136个行专调解室,选派74名专兼职调解员到各调解委员会,实现调解案件“量质双升”。实行“网格警务”深度融合,发挥社区民警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警力入驻网格机制,推动163名派出所社区民警进村(社区)“两委”班子,协同指导开展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做到“网中有格、格中有警、警网互助”。

二是强化“三调”对接联动,做实调解先行。强化访调对接,在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设立访调对接工作站,对信访事项进行“把脉”,适时通过联合接访、会商解决的信访问题,采取区信访办主导、责任单位积极参与,联动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强化诉调对接,区法院每个工作日梳理建立《案件诉前调解分流登记台账》,将符合调解条件且当事人愿意接受调解的涉法涉诉案件,交由区级大调解中心按照属地原则分流至相应镇街。强化警调对接,发挥驻村(社区)民警人熟、地熟、情况熟优势,对走访摸排、接处警及案件办理过程中涉及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问题单一、易化解的矛盾现场调处,疑难复杂矛盾,由驻派出所调解室跟进调解。

三是强化调解法治保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积极推行司法确认,对调解成功的纠纷及时制作调解协议并督促当事人按协议履行,倡导通过司法确认方式,增强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积极推行分类处理,对未调解成功的纠纷,引导群众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等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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