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积极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两周年及信访工作法治化集中宣传宣讲活动
在《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两周年,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之际,各区县信访办联合相关部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集中宣传宣讲活动,推动工作行为和信访行为“双向规范”,着力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大渡口区
5月16日,大渡口区在九宫庙步行街城市奏鸣广场举行《条例》暨信访工作法治化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品、面对面答疑等形式向市民群众普及信访工作法治化相关知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据统计,活动现场向群众发放《条例》《重庆市信访法治宣传手册》、“四应当七禁止”宣传折页等宣传资料及各类宣传品共计1.6万余份。
永川区
5月16日,永川区信访办牵头,联合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水利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妇联等12家单位开展《条例》实施两周年及信访工作法治化集中宣传活动,全区23个镇街同步开展,进一步营造了良好信访法治氛围。
活动现场坚持政策法规宣传与典型案例相结合,重点宣传《条例》、《依法信访 理性维权》等内容。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法律法规答疑200余人次,各单位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信访工作法治化知识,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规范信访行为,并就群众关心的信访受理办理流程以及信访人的权利义务等问题进行现场答疑。
璧山区
5月16日,璧山区在璧城街道开展《条例》及信访工作法治化集中宣传活动。区信访办联合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区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及部分街道参与活动。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敖斌出席。
活动现场,各部门通过设置宣传展板、播放宣传视频、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访等形式,广泛宣传《条例》、信访群众的权利和义务、信访方式等内容,让群众“出门见法、抬头看法”,构筑起一道法治文化风景线。同时通过现场答疑,用贴近实际的案例和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全方位、多角度地解读《条例》,引导群众依法文明理性表达诉求,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石柱县
5月16日,石柱县信访办联合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南宾街道、万安街道等13家单位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主题,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答疑等方式开展,工作人员现场为群众宣传讲解《条例》、信访工作法治化的相关内容,特别是对通过信访、司法等多种渠道,分类解决处理信访问题作了阐释,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自觉规范信访行为、有效维护社会秩序。
活动当天,石柱县其他重点部门和各镇街同步开展悬挂标语、分发资料、上门入户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营造了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浓厚氛围。此次集中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答疑群众咨询1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