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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信访办公室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8

    报告由重庆市信访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信访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结合信访工作实际,重点围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解读、规范主动公开、及时回应申请公开等推进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助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主动公开情况

动态更新机关简介、领导信息、预决算管理、履职依据、政策文件等信息。及时制定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等内容。规范栏目设置,对预算决算、职依据、政策解读等栏目重新设计,页面更简洁,栏目内容分类更清晰,群众获取信息更方便。重点围绕2022年新颁布实施的《信访工作条例》,发布12条解读信息,通过文字、图表、视频等形式开展解读,方便网民了解《信访工作条例》核心要点、主要内容、信访禁止事项。以“规定+案例”的形式开展信访法治化宣传解读,倡导群众依法信访、理性维权。主动公开项目采购、评选推荐公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政务号发布工作动态信息7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承办处室拟稿、复查复核处和综合秘书处联审、分管领导审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审核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转入2022年办理的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按期办结答复。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为自然人提交,已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要求公文制作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安排专人每季度收集公文、业务档案,统一编号保存,便于查询利用。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拟对外发布的信息,均由工作人员初审、处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审签后方可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完善政府网站建设,进行适老化无障碍改造,优化栏目设置,实现搜索即服务,聘请专业团队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全年发布信息227条,网站总访问量40余万次。

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不断增强信息编发、回应关切的能力,打造及时、互动的政务新媒体平台。“重庆信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75条,“重庆信访”今日头条政务号发布信息211条。

优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设置显眼标识区分四个功能区,配备自助查询电脑、打印机、纸笔、桌椅等必要设备,提供《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法治化宣传教育手册》等资料,方便群众查阅、记录所需信息。安排工作人员提供查询、打印等辅助服务,解答群众疑问,接收群众当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对抓好主动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等提出明确要求。牵头处室开展网上巡查,对更新不及时、发布信息错漏等情况,及时反馈提醒责任处室,督促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对照工作要求,仍然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工作中一些做法没有固化为制度机制。二是政策解读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2022年主要围绕《信访工作条例》开展解读,下一步还需扩大解读范围。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合力还需进一步增强。

针对上述问题,市信访办将在2023年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值班读网、舆情应对等制度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扩大解读范围,丰富解读形式,增强解读吸引力、亲和力。三是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合力,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具体任务到处室、到人,加强督促检查,增强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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