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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信访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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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信访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回应关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不涉密的重要会议活动信息、预决算信息等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2条(不含转发评论员文章、新闻报道、中央和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等信息),涵盖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策解读、预决算、重大会议信息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构建“承办处室拟稿、复查复核处和综合秘书处联审、分管领导审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审核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答复严谨准确。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已办结6件,剩余1件为202112月底受理,已转入2022年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公文拟稿签中加入“公文公开属性”栏目,设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个选项,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时的必填项。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安排专人每季度收集公文、业务档案,统一编号保存,便于查询利用。加强信息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拟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发布的信息,均由工作人员初审、处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审签后方可发布。制定《重庆市信访办网络舆情监测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涉信访突发负面舆情工作预案》等文件,对涉信访舆情加强监测处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区,配备查询设备,方便群众自主查询所需信息。与专业机构达成合作,不断优化完善政府网站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强调要求及时对应群众关切。将信息错情纳入平时考核范围,压紧压实处室、个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通过内勤例会等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引导全办同志树立“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主动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1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1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1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对照工作要求,仍然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1.个别信息发布不规范。如发布的机关简介中没有包括单位地址、公开电话、工作时间等基本信息;2.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由于人员轮岗等原因,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解有待深化、要求把握不准,还需进一步加强培训、提升工作能力。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2022年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帮助工作人员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准确把握要求,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二是加强工作规范。进一步优化政策解读工作,及时转发群众关心关切的征地拆迁、养老保险、社会救助等政策解读信息,方便群众查询、了解政策精神。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内容审查,新发布的信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及时核查已发布信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更新或删减。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分类办理群众公开申请,疑难复杂的申请事项,召集涉及部门、区县、业务处室共商答复意见。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栏目建设,结合信访工作实际设置栏目,及时更新发布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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