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500000MB16592299/2019-00024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市信访办
[ 主题分类 ]市政府直属机构
[ 成文日期 ]2022-09-29
[ 发布日期 ]2022-10-09
[ 体裁分类 ]机构职能
[ 有效性 ]1
负责受理办理群众网上信访投诉事项;承办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交转的网上信访投诉事项;向区县(自治县)和部门转送网上信访投诉事项;督查督办重要网上信访投诉事项;负责市信访办公开电话的接听、受理、办理工作;负责信访信息化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信访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信访数据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市信访办门户网站的管理维护工作;指导检查区县(自治县)和部门信访投诉受理工作和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