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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信访办公室(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重庆市信访办公室(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信访办公室是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为重庆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来电和网上投诉,接待群众来访;向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反映群众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二是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以及国家信访局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的落实情况;向区县(自治县)党委政府和市级部门、有关单位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三是协调处理我市“三跨三分离”重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到市委、市政府上访。四是综合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推动上级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研究、起草我市有关信访工作的措施办法;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各区县(自治县)和部门单位信访工作。五是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开展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智能化建设。六是对信访信息进行筛选、上报和反馈,对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七是负责收集、征集并采纳人民群众建议。八是负责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九是负责协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十是按照《信访条例》规定,依法接受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承担市政府信访事项的诉讼代理。

(二)机构设置。

我办机关本级内设11个处室,分别是:办信处(重庆市人民政府建议征集办公室)、接访处、研究室、综合秘书处、群众工作指导处、信访稳定协调处、督查处、复查复核处、驻京信访处、后勤财务处和机关党委。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4,165.83万元,支出总计4,165.8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7.21万元,下降15.0%,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人员收入政策性调整和一般性项目预算减少,二是2021年决算数据中包括市信访投诉受理中心决算收支数,2022年按要求独立编报并公开。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4,022.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7.29万元,下降11.0%,主要原因一是一般性项目预算减少;二是2021年决算数据中包括市信访投诉受理中心决算收支数,2022年按要求独立编报并公开。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19.59万元,占99.9%;其他收入2.89万元,占0.1%。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3.35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4,107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568.24万元,下降12.2%,主要原因一是一般性项目预算减少;二是2021年决算数据中包括市信访投诉受理中心决算收支数,2022年按要求独立编报并公开,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全市信访稳定工作。其中:基本支出2,756.46万元,占67.1%;项目支出1,350.54万元,占32.9%。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8.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97万元,下降74.2%,主要原因是2021年结转结余资金本年进行列支。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03.4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37.14万元,下降15.2%。主要原因一是一般性项目预算减少,二是2021年决算数据中包括市信访投诉受理中心决算收支数,2022年按要求独立编报并公开,资金主要用于保障信访稳定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19.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7.29万元,下降11.0%。主要原因一是一般性项目预算减少,二是2021年决算数据中包括市信访投诉受理中心决算收支数,2022年按要求独立编报并公开。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3.76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收入政策性调整。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3.9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80.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1.29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一是一般性项目预算减少,二是2021年决算数据中包括市信访投诉受理中心决算收支数,2022年按要求独立编报并公开。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5.16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收入政策性调整。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5.86万元,下降86.6%,主要原因是2021年结转结余资金本年进行列支。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71.99万元,占8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81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收入政策性调整。

(2)教育支出5.41万元,占0.1%,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33.3万元,占1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35万元,增长35.9%,主要原因是2022年政策性调整增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93.66万元,占2.3%,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5)住房保障支出176.64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万元,增长67.2%,主要原因是2022年政策性调整增加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30.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83.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8.72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2021年决算数据中包括市信访投诉受理中心决算收支数,2022年按要求独立编报并公开。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公用经费447.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1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本年会议费、培训费和电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7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4万元,下降19.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及地方各项规定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9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及地方各项规定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任务。支出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无公务车采购事项,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8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离退休人员服务用车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6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及地方各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万元,增长0.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3.9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重庆到京工作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8万元,下降2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各项规定要求,严控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9万元,下降13.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及地方各项规定要求,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356批次1,13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4.6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3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3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是上年受疫情影响,会议费支出较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万元,增长51.7%,主要原因是上年受疫情影响,培训费支出较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7.44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租赁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1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本年会议费、培训费和电费支出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重庆市群众来访接待大厅视频监控和排队叫号系统。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4个一级项目、11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350.54万元。

1.整体绩效自评表

重庆市信访办公室(本级)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155001-重庆市信访办公室(本级)

部门联系人

陈琦文

联系电话

63895445

自评总分(分)

99.95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信息化、科学化,积极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推动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持续深化矛盾纠纷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行动,集中治理重复信访,攻坚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统筹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保障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严格贯彻落实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信息化、科学化,积极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推动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持续深化矛盾纠纷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行动,集中治理重复信访,攻坚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统筹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保障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2022年,市信访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在中央信访联席办、国家信访局有力指导下,认真落实“11345”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三个不发生”,坚决扛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政治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贯彻落实九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做好党的二十大信访安全保障工作为主线,以解决问题为核心、以落实责任为关键、以完善机制为抓手、以依法治理为保障,以“减存、控增、防变、强基”为重点,忠诚履行“四大职责”,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全市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期间,全市实现零进京走访、零进京非访、零进京滋事、零在京滞留、零舆情炒作、零违反“两个一律”的“六个零”目标,确保信访群众进京规模聚集、涉访个人极端事件、因信访问题引发舆情炒作、信访接待场所安全案事件“四个不发生”,取得历次重大会议活动信访安全保障工作最佳效果。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指标权重(分)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分)

说明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100

10

99.47

9.95


房屋预期使用人数

人数

30

15

37

15


优秀人民建议转化数量

20

10

35

10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表彰重庆市人民建议奖的决定》渝人社〔2022〕479 号

信访信息系统年稳定运行天数

天数

365

15

365

15


部门预决算按时公开率

占比

100

10

100

10


本地信访稳控率

占比

90

20

92

20


劝返率

占比

85

15

100

15


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率

占比

95

15

99

15


2.一级项目自评表

重庆市信访办公室(本级)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一级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指标名称

指标性质

指标值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

说明

自评得分

1

信访稳定业务相关工作经费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

10

100

10


100

信访工作完成率

95

%

20

98

20


优秀人民建议转化数量

20

20

35

20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表彰重庆市人民建议奖的决定》渝人社〔2022〕479 号

本地信访稳控率

90

%

15

92

15


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率

95

%

15

99

15


疑难信访案件化解率

20

%

15

56

15

因本年预算调减,为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整体绩效,推动特殊疑难信访问题有效化解,我办在统筹使用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经费工作中,优先解决经费使用少的信访问题,所以本年疑难信访案件化解率较年初设定值有所增长。

劝返率

85

%

15

100

15


2

重庆市信访信息系统运维项目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

10

100

10


95.68

设备租赁年限

1

10

1

10


年稳定运行天数

365

40

365

40


租赁平均成本

0

0




年均维护成本增长率

10

%

10

10.48

5.2


使用者满意度

90

%

20

98

20


用户满意度

90

%

20

98

20


3

政务信息化建设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

10

83.5

8.35


62.35

系统验收合格率

100

%

30

100

30


政府采购率

100

%

30

100

30


当年建设任务完成率

100

%

40

70

0

因疫情原因,当年建设任务未如期完成,余下建设任务预计2023年完成。

4

单位日常运转经费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

10

100

10


100

机关办公自动化运行天数

365

30

365

30


机关办公自动化租线正常运行天数

365

30

365

30


机关车辆保险购置天数

365

40

365

40


3.二级项目自评表

重庆市信访办公室(本级)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二级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指标名称

指标性质

指标值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

说明

自评得分

1

信访信息系统运维

年均维护成本增长率

10

%

10

10.48

5.2


95.2

设备租赁年限

1

10

1

10


年稳定运行天数

365

30

365

30


使用者满意度

90

%

20

98

20


用户满意度

90

%

20

98

20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无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的情况。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陈琦文  023-63895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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