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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信访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向社会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信访办公室是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为重庆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来电和网上投诉,接待群众来访;向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反映群众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二是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以及国家信访局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的落实情况;向区县(自治县)党委政府和市级部门、有关单位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三是协调处理我市“三跨三分离”重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到市委、市政府上访。四是综合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推动上级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研究、起草我市有关信访工作的措施办法;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各区县(自治县)和部门单位信访工作。五是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开展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智能化建设。六是对信访信息进行筛选、上报和反馈,对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七是负责收集、征集并采纳人民群众建议。八是负责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九是负责协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十是按照《信访条例》规定,依法接受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承担市政府信访事项的诉讼代理。

(二)机构设置。

我办内设办信处(重庆市人民政府建议征集办公室)、接访处、研究室、综合秘书处、群众工作指导处、信访稳定协调处、督查处、复查复核处、驻京信访处、后勤财务处和机关党委,下设重庆市信访投诉受理中心(未独立核算的处级事业单位)。

(三)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将市委办公厅管理的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调整为市信访办公室,作为市政府直属机构,不再保留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二是根据本部门2019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9年度决算反映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4,594.22万元,支出总计4,594.2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5.03万元、增长16.63%,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政策性增资和一般性项目预算增加。

2.收入情况。

2019年度收入合计4,252.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1.00万元,增长21.80%,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政策性增资和一般性项目预算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38.71万元,占99.69%;其他收入13.39万元,占0.31%。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42.11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4,001.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4.71万元,增长11.25%,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政策性增资和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在本年度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018.35万元,占75.42%;项目支出983.44万元,占24.58%。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92.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0.31万元,增长73.17%,主要原因是2019年一般性项目支出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合同备案登记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95.7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26.07万元,增长23.81%。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政策性增资和一般性项目预算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38.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9.07万元,增长22.17%。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政策性增资和一般性项目财政拨款预算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1.64万元,增长4.74%。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政策性增资。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7.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64.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1.67万元,增长13.24%。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政策性增资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2.76万元,下降4.52%。主要原因是2019年一般性项目支出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合同备案登记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31.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4.40万元,增长656.84%,主要原因是2019年一般性项目支出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合同备案登记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75.37万元,占84.7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1.41万元,下降7.39%,主要原因是2019年一般性项目支出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合同备案登记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

(2)教育支出4.78万元,占0.12%,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1.85万元,占9.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66万元,增长25.9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离退休人员费用。

(4)卫生健康支出103.74万元,占2.68%,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5)住房保障支出98.58万元,占2.55%,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80.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10.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9.09万元,增长28.97%,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公用经费570.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17万元,下降8.09%,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单位采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措施,节约了财政资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5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43万元,下降51.63%,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26万元,下降32.48%,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17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该项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费用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9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离退休人员服务用车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2万元,下降47.6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85万元,下降14.91%,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从严控制公车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5.5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信访部门来渝调研信访工作和驻京信访处在京接待重庆到京工作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2万元,下降44.2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25万元,下降43.23%,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从严控制接待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6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 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0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4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0.0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租赁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17万元,下降8.09%,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从严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31.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工作需要参加会议人数增多。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4.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5万元,增长68.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工作需要参加培训时间和人数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8.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3.4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900多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初绩效目标设置合理,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把控项目进程,严格规范开支经费,达到预期目标,年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信访维稳业务相关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达到预期目标,年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71.44万元,执行数为806.44万元,完成预算的92.54%。执行率未达到100%的原因是:本单位当年有跨年的政府采购支出项目,按照登记备案的合同约定按照项目工程进度付款。下一步改进措施,本单位将加块政府采购项目的执行进度。

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专项名称

信访维稳业务相关工作经费

联系人
及电话

涂欢      63899983

主管部门

重庆市信访办公室

预算单位

重庆市信访办公室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资金执行率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年度总金额

1530.64

871.44

806.44

92.54%

按照政府采购支出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按照工程进度付款。

其中:市级支出

1530.64

871.44

806.44

/

补助区县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圆满完成全市信访维稳工作任务

圆满完成全市信访维稳工作任务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信访维稳工作任务完成率

%

>=95

98%


全市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工作完成率

%

>=90

95%


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化解率

%

>=19

45.90%


其他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3899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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