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信访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向社会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信访办公室是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为重庆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来电和网上投诉,接待群众来访;向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反映群众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二是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以及国家信访局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的落实情况;向区县(自治县)党委政府和市级部门、有关单位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三是协调处理我市“三跨三分离”重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到市委、市政府上访。四是综合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推动上级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研究、起草我市有关信访工作的措施办法;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各区县(自治县)和部门单位信访工作。五是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开展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智能化建设。六是对信访信息进行筛选、上报和反馈,对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七是负责收集、征集并采纳人民群众建议。八是负责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九是负责协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十是按照《信访条例》规定,依法接受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承担市政府信访事项的诉讼代理。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办信处(重庆市人民政府建议征集办公室)、接访处、研究室、综合秘书处、群众工作指导处、信访稳定协调处、督查处、复查复核处、驻京信访处、后勤财务处共10个处室和机关党委,下设市信访投诉受理中心(未独立核算的处级事业单位)。
(三)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将市委办公厅管理的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调整为市信访办公室,作为市政府直属机构,不再保留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二是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反映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939.19万元,支出总计3,939.1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5万元、下降0.06%,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政策性增资、人员公用经费增加但是年初结转结余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491.1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96.08万元,增长2.83%,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人员公用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69.64万元,占99.39%;其他收入21.46万元,占0.61%。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448.09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597.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53万元,增长2.96%,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人员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596.40万元,占72.18%;项目支出1,000.68万元,占27.82%。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42.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98万元,下降23.65%,主要原因是其他资金结转结余数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469.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12万元,增长2.9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政策性工资调整、公用经费的增加和上年的一次性项目的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7.61万元,增长18.34%。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政策性工资调整、公用经费的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12.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91万元,下降2.32%。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开支,2018年个别项目资金结余较多。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0.61万元,增长16.39%。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政策性工资调整、公用经费的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7.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资金和中央专项资金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03.03万元,占85.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4.62万元,增长16.66%,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工资调整和公用经费的增加
(2)教育支出4.31万元,占0.13%,较年初预算数没有增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3.12万元,占9.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99万元,增长25.66%,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的增加,离休人员政策性增资。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60万元,占2.77%,较年初预算数没有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87.58万元,占2.57%,较年初预算数没有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11.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91.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4.20万元,增长25.51%,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620.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6.65万元,增长80.5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公用经费的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0.8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17万元,下降29.6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1万元,增长4.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根据国家信访局出国培训计划安排,我单位派一名厅级干部赴德参加培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5.17万元;上年度我单位未派员参加出国培训,没有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5.17万元,主要是用于根据国家信访局出国培训计划安排,我单位派一名厅级干部赴德参加培训。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17万元,增长3.40%,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信访局出国培训计划安排,我单位派一名厅级干部赴德参加培训。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17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根据国家信访局出国培训计划安排,我单位派一名厅级干部赴德参加培训,上年度我单位未安排人员出国。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该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该项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和2017年度均未发生该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5.8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应急处理突发信访维稳工作、离退休老干部服务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7万元,下降0.6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4万元,下降2.0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9.8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信访部门到我单位调研工作费用,信访维稳联动中心北京组用于接待到京工作人员用餐费用和到京上访人员用餐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17万元,下降63.5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02万元,下降23.5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从严控制接待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9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9.1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1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0.2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6.65万元,增长80.52%,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新增10名公务员产生的相关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00多万元,通过加强预算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初绩效目标设置合理,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把控项目进程,严格规范开支经费,达到预期目标,年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3899983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1表 | |||
公开部门:重庆市信访办公室 | 2018年度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决算数 | 功能分类科目 | 决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3,469.64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087.47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二、外交支出 | ||
三、事业收入 | 三、国防支出 | ||
四、经营收入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五、教育支出 | 4.31 | |
六、其他收入 | 21.4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23.12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94.60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六、金融支出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87.58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 |||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3,491.10 | 本年支出合计 | 3,597.08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结余分配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448.09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342.11 |
合计 | 3,939.19 | 合计 | 3,939.19 |
备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