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信处(重庆市人民政府建议征集办公室)
接访处
研究室
综合秘书处
群众工作指导处
信访稳定协调处
督查处
复查复核处
驻京信访处
后勤财务处
市信访投诉受理中心(下属处级事业单位)
机关党委
负责受理办理群众来信;承办国家信访局等中央和国家机关转送、交办的来信事项;汇总、分析、反映和通报重要来信信息;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信事项;指导检查区县(自治县)和市级部门办信工作。负责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开展社情民意调研、分析和通报。
一、信访人享有哪些权利?
根据修订后的《信访条例》,信访人享有以下主要权利:1. 依法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权利;
2. 依法信访不受打击报复的权利;
3. 就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信访事项的权利;
4. 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权利;
5. 就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情况得到书面答复的权利;
6. 要求对办理信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回避的权利;
7. 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材料不被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权利;
8. 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或者对改进国家机关工作以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有贡献的,得到奖励的权利;
9. 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充分的投诉请求得到支持的权利;
10. 对信访事项处理不服,要求复查、复核的权利。
负责受理办理群众来信;承办国家信访局等中央和国家机关转送、交办的来信事项;汇总、分析、反映和通报重要来信信息;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信事项;指导检查区县(自治县)和市级部门办信工作。负责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开展社情民意调研、分析和通报。
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承办国家信访局等中央和国家机关转送、交办的来访事项;汇总、分析、反映和通报重要来访信息;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访事项;统筹负责重大活动期间现场信访接待工作;负责信访联合接待大厅有关工作;指导检查区县(自治县)和市级部门接访工作。
负责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负责编辑、出版、发行《重庆信访》;协调指导区县(自治县)和部门信访工作机构调研工作。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管理、干部学习培训及信访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政务值班及值班信息的处置和报送工作。
承办市信访工作(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负责全市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工作,调研群体类信访问题;指导推广群众工作经验。
负责信访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分析、反映、通报突出信访矛盾问题;实施全市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负责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反映、通报; 负责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事项,统筹协调处理“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承办党政信访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提出对区县(自治县)和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指导检查区县(自治县)和部门信访督查工作。
承办市信访复查复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受理办理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负责信访法制工作,承担市政府信访事项的诉讼代理职责,承办信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我市进京上访人员的接待工作。
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后勤事务工作;负责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全市信访信息网络建设职责;负责机关公务接待、膳食服务、会务保障、办公用房和车辆安全等管理工作。
负责受理办理群众网上信访投诉事项;承办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交转的网上信访投诉事项;向区县(自治县)和部门转送网上信访投诉事项;督查督办重要网上信访投诉事项;负责市信访办公开电话的接听、受理、办理工作;负责信访信息化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信访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信访数据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市信访办门户网站的管理维护工作;指导检查区县(自治县)和部门信访投诉受理工作和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办重庆市信访学会相关工作。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2281号